财务会计学院

温馨提示:2008年拿到会计证的同学开展继续教育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

按照发证机关规定:会计证每年需进行继续教育,每两年要进行年检,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将作废!凡是2008年拿到会计证的同学今年须进行继续教育!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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