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王晓航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研讨会和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会上,王晓航同志领学《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内容,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和各项纪律处分的影响及后果进行详细解读。纪律委员代一平领学《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内容,使党员同志们对收受礼品、礼金和变相送礼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保持警醒。与会党员结合个人学习情况进行研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以制度规范一言一行,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会后,召开了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大议,并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