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为历史最高。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
目前,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加大,今年的就业形势尤其严峻。创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剂良方,所以国家积极鼓励创业,很多高校都有创业园,引领和鼓励学生创业,不过创业不易,创业是需要条件的。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2014年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4年4月2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2014年7月河南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了这个文件。
这项政策主要从鼓励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两个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根据通知,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新政策的变化和亮点:
1、此次政策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身份限制,促进就业公平。
1998年,下岗失业人员成为就业重点群体。2010年对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扩大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同时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了优惠政策体系。
2014年的政策调整维持上述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不变,同时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由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等四类群体,调整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即将原先四类群体统一调整为一类群体,凡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均可同等享受税收优惠。这意味着税收优惠政策对所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放开,取消了身份限制,有利于促进就业公平。
在鼓励自主创业基础上,将高校毕业生纳入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受益人群,将大大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2、第二个变化是取消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限制。
原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对享受政策的行业范围做了除外规定,其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将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排除在外;对企业吸纳就业的,将从事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的服务型企业排除在外。
此次政策调整取消了行业范围限制,是由于就业重点群体发生了较大改变,适当增加行业范围,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同时也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增强税收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调整后所有行业都纳入享受税收优惠范围,既包括传统产业,也包括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方向,在更大力度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将大大增强各行各业吸纳就业的空间和能力。
3、第三个变化是提高了征税扣除额的上限。
根据新政策,创业个体每年可最高扣除9600元税费,原政策限额是8000元。同样,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每年可最高扣减5200元税费,相当于一名工人2到3个月的工资,原政策限额是4800元,减税力度比较明显。
希望贵处能够以多种形式给在校大学生宣传这项政策,通过此项政策可以鼓励创业,适当减轻创业的压力,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就业的竞争力。享受政策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可参考附件,也欢迎到我们中心咨询。
联系科室:就业政策服务科
联 系 人:高红喜 张爱凤
联系电话:67887018
附件:
1、《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2、郑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关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受税收优惠相关政策的宣传资料